近日,国家能源局浙江建管办公室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浙监能稽查〔2025〕29号)。
因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于2025年5月22日,对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罚款50000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该公司官网显示,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建于1953年,是以原机械工业第二设计研究院为核心,联合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机械工业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等多家国家甲级勘察设计单位组建的大型科技型工程公司,是隶属于中央大型企业集团、世界500强企业——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央企,总部设在杭州。
据该公司官网新闻中心内容显示,该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开展了线下+线上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郭晔对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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