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文璇 通讯员 韩丽君
因为一时贪念,觉得“没锁的车不骑白不骑”,见财起意的刘某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公安分局七贤派出所民警抓获了一名盗窃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人,以实际行动给心存侥幸者敲响了警钟。
这天,某高校女生小张急匆匆地来到七贤派出所报警,声音里满是焦急:“警察同志,我把自行车停在学校宿舍楼下,没想到就一会儿工夫,车子就不见了!”
接警后,值班民警没有丝毫耽搁,立即投入侦查。据张同学叙述,她两年前以七百多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案发时,她像往常一样把车停在宿舍楼下,想着自己很快会返回,就图省事没有将车上锁,不料车子竟不翼而飞了。对大学生来说,自行车是校园里重要的代步工具,“坐骑”丢了,上课、出行都成了麻烦事。
民警通过在校园内细致调查、走访等工作,很快锁定了一名形迹可疑的中年女子刘某,并确定了她的活动轨迹和落脚点。
目标锁定,抓捕行动随即展开。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悄悄蹲守在刘某经常出现的场所。终于,刘某在上班途中,被守候多时的民警当场拦下。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刘某显得十分慌乱。
被带回派出所后,刘某很快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原来,刘某是学校附近某场所的保洁员,案发当天,她来到学校闲逛,偶然看到一辆自行车停在路边,而且竟然没有上锁。
“我当时脑子一热,想着这车没锁,骑走也没人知道,还能换点钱……” 贪念瞬间压倒了理智,刘某抱着侥幸心理,把这辆“无主”的自行车骑走了。得手后,她迅速将自行车以100元左右的低价,卖给了废品回收站,企图快速“销赃”。
“我还以为把车很快卖掉,就不会被查到,没想到警察破案的速度这么快。”在派出所里,刘某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她这临时起意的“顺手牵羊”,不仅给失主带来了麻烦,更让自己付出了代价。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行政拘留,并按照警方要求赔偿失主400元。
济南公安提醒:为防范电动车和自行车被盗,停车时请务必锁好车子。校园虽相对安全,但并非真空地带,贵重物品务必妥善保管,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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