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近日,一辆从外地开往锡林浩特市的出租车刚进入市区,便径直来到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巴彦查干派出所。司机向民警报案,称车上一女子遭邻座男子猥亵。民警立即依法将车内当事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经查,该女子与违法行为人满某某共同在出租车后排落座。行驶途中,满某某趁该女子熟睡之际对其实施猥亵。 该女子发现后,通过手机编辑文字并悄悄递给出租车司机进行求助。司机见状瞬间“秒懂”,抵达锡林浩特市后,第一时间将车开往市区最近的派出所报警。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满某某对其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满某某(男,48岁)已被锡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此前报道:
拼车遭猥亵
女律师写备忘录提示司机开到派出所
当地警方:以猥亵行政拘留十日
程女士回忆,7月11日当天,她先乘坐河北到内蒙古多伦的顺风车,坐在车后排左边位置,猥亵她的男子坐在她的右边。“他首先和我搭话,问我是做什么的,我说是律师。然后他问我,他被拖欠工资的事情,我也给他讲了应该怎么办。后来,他问我要去哪,我当时正在和从内蒙古多伦到锡林浩特的司机联系,涉事男子也说他要去锡林浩特,我就帮他问了还有没有座位。”
程女士说,两人共同到达多伦后,一起坐上了前往锡林浩特的另一辆出租车。当时车上已经有两名乘客,副驾坐着一个女士,后排右侧坐着一个小姑娘。坐上20分钟左右,涉事男子开始有意无意和她有肢体接触,“比如故意把腿岔开,左手搭在自己的左腿上,在行车过程中触碰我的右腿,蹭我的胳膊。”
中途,程女士曾睡过一会儿,但很快就惊醒,感觉有人在碰自己。“我把腿上的包拿起来,发现他的左手在摸我的右腿根部。他很快把手伸回去,我当时也不敢说什么,怕他万一有凶器。几分钟后,我开始思考自己是不是被猥亵了,应该怎么处理,就开始查法条。”
程女士称,当时她觉得可能有加重情节,因为出租车等属于公共交通工具,在这种特殊公共空间,车辆行驶在路上无法开门逃跑,利用了被害人无法反抗的环境,“对方可能还以为我在默许或是不在意,从而继续猥亵行为。”
程女士发布的聊天记录显示,意识到遭遇猥亵后,她曾询问同车女乘客是否遭遇同样猥亵行为。“当时涉事男子坐在我们中间,后座同排女孩看着岁数不大,20岁左右,又穿着超短裙,我就想问她有没有遭遇同样的事情,如果有的话,刚好我去派出所可以带上她一起。”
随后,她将写有求助内容的备忘录递给司机看,“一开始他有点呆住了,然后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问先送我行不行。他说好。”在顺风车司机的帮助下,涉事男子被送到了派出所。
备忘录救助 图据受访者
13日,记者从巴彦查干派出所证实,警方已将涉事男子行政拘留,并处以行政处罚。程女士最新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警方查明,2025年7月11日14时许,涉事男子在出租车上对受害者大腿内侧进行猥亵,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被害人陈述和书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以猥亵行政拘留十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图据受访者
涉事男子被控制 图据受访者
(平安锡市、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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