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孟杰 通讯员 王振东
日前,济南印发《济南市低效用地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科学规范低效用地认定标准,为城市更新、产业升级和乡村振兴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济南市通过构建“定性﹢定量”指标体系,重点针对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及产出效益低的土地,制定低效用地调查认定技术要点,细化17项认定标准,明确调查程序、认定方法、上图入库、成果汇交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政策可执行、可落地。
《办法》对认定程序进行了规范,要求各区(县)认定主体结合国土“三调”、不动产登记、工业用地调查、“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等开展摸底调查,通过现场核查、调阅资料、查询档案等方式调查取证并开展综合评议,形成低效用地认定台账及调查数据库,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备案。
另外,《办法》强化了数据共享。济南建立了“区县牵头、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由各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发展改革、工信、税务等部门,整合用地、税收、产出等数据,实现跨部门数据互通,提升认定效率和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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